我和老公婚后买一车,车主落的是我名字,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车子被他抵押了
婚姻期间的债务你要承担的
你贷款的话车子肯定会被抵押在银行的,如果不还钱的话,车子会被人家收走的哦。
由于车子于婚后购买(只考虑全款购置的情况)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擅自抵押,构成无权处分。但是,抵押权人可能构成善意取得,因为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所以本案重点要看抵押权人能否构成善意取得,再结合第十七条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可以看出,受让人是否有重大过失需要结合案件综合判断。在抵押权成立的情况下,如果你丈夫欠债不还,那么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除了你所关心的车辆以外,由于本案的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一般情况下你应该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