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各付60%和40%全额购房,婚后是否变成共有财产
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一般离婚的时候平分,双方约定财产分配的除外。若婚前各付份额有证据可以证明,分配财产时可以参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为双方名字,除非有特殊约定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就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该房产应当是按份共有的共同财产。
你可以电话咨询。
一般情况是平分,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的时候可以平分。
看是否约定了按份共有,没有约定就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理
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一般离婚的时候平分,双方约定财产分配的除外。若婚前各付份额有证据可以证明,分配财产时可以参照。
已经共同财产
你提出的问题是非常尖锐的,几点意见如下:
1、你们各占60%和40%的婚前财产,确实都是现金支付的话,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无论将来如何增值,只要在房产证上既是按份共有,即按照上述比例分割;不注明的按照法律规定为共同共有,即按照各一半分配。
2、假如有按揭贷款,例如女方的40%为贷款,且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就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视为债权,而非物权,在离婚的财产分割时视为个人的债务,先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后从女方的财产中扣除该债务给男方。这样的处理思路有利于女方,也有利于划清物权和债权,更能体现司法的公正。
3、上述情况也会出现另外的情况就是,仅按照房屋的物权归男方所有,女方的贷款作为借贷,原因是整体出资是贷款且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偿还的,这样的话该贷款的偿还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对女方不利。
4、上述的2、3中情况的处理,我认为取决于该出资的贷款比例,只要贷款不超出个人首付的50%的话,应当按照夫妻购房的按份共有,采用第二种处理意见,假如贷款超出个人首付的50%的话,,建议采用第三种处理意见。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