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律师
集体户口与违约金问题
集体户口与违约金问题 各位律师老师: 我是2011年的毕业生,2011年7月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帮助解决户口问题,但需要签订另外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大致是:公司给解决北京集体户口,但是户口相当于提前预支给员工的福利待遇,合同期为5年,总共10万元。如果提前离职,每年需要赔付2万元违约金,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现在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离开现在的公司,调往外地。但是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8万元。请问这个合理吗?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拒绝违约金的支付吗? 多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emmazh……(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5-29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