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学生索要预交的学费,学校是否应给与返还?
学生索要预交的学费,学校是否应给与返还?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校每年都有一个政策,在年后的半学期开学的时候可以预交下一年度的学费(即大一下半学年可以预交大二的学费,大二下半学年可以预交大三的学费,……)我现在是今年年初预交的大三的学费,现在大二还没结束,由于一些原因,我想向校方要回我年初预交的大三学费,我跟学校一番交谈之后,学校给我的答复是除非退学,否则学校不予返还预交学费;而且退学同时牵扯到我之前在学校报考的考试,我在这所学校里所报的学了课程是山大的自考,准考证号前几位显示的是学校,如果我一旦退学,学校就会将我之前注册的准考证号给注销掉,这就意味着我之前考过的自考科目都将白费,那我就白白的浪费了两年的时间,我觉得我现在像是骑虎难下的感觉,希望老师能给指条明路……首先,我想请问一下,我向学校索要预交学费是否合理?校方的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来讲,对吗?谢谢老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志杰(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05-29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