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方面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已购买三金,那么认定为赠予行为,是不用退还的。
你好,一般情况下,没有办理结婚证,在一起时间又很短的,应该返还彩礼
已经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