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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律师,您好,本想呼您向您求教,但又怕影响您的工作,只能在网页向您求教,请您在百忙中给予帮助
严律师,您好,本想呼您向您求教,但又怕影响您的工作,只能在网页向您求教,请您在百忙中给予帮助 严律师,您好,本想呼您向您求教,但又怕影响您的工作,只能在网页向您求教,请您在百忙中给予帮助。我于2012年与本村民小组承包了组上的山林用于发展林下养殖,承包期限为二十年,签订}承包合同,村委会在合同上签上了“同意村民组的决定”并加盖了村委会公章。几年来,我投资修建了进山的水泥路,圈舍等基础设施,购了5000羽鸡苗在山上养殖。但好景不长,近期我村为修建公墓,在未与我协商的情况下强行将公墓修建在我承包的山上,且道路用的是我投资修建的水泥路并横穿整个承包的山林,由于本地有安葬必须放鞭炮的风俗,山中的鞭炮一响,散养的鸡便到处乱跑,导致我不能再发展养殖。请问,村委会有权这么做吗?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7-01-07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