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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山东淄博周村区农村户口,2016.10嫁到天津蓟县
本人,女,山东淄博周村区农村户口,2016.10嫁到天津蓟县 本人,女,山东淄博周村区农村户口,2016.10嫁到天津蓟县,夫家为农村户口,按照规定婚后可以将户口转到蓟县,但是蓟县要求开具户籍证明,而山东早已取消农业非农业之分,说不再开具户籍证明. 所以我有几点疑问: 1.天津蓟县开过一个明确户别调查函,上面写着:“如今同一登记的是家庭户/居民户,前系农业/非农业”,周村区不给盖章,这个有没有说法? 2.若旧户口本可以证明我是农业户口,但我的问题在于周村区重新划分,旧户口上面的南闫镇早已取消,网上已经查不到(现在为北郊镇),这个户口本还能用吗??3.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证明我是农村户口?淄博政府颁发的文件+更新后户口本+村里证明天津会承认吗? 为了这件事情已经忙了三个月 ,自己工作忙,又得麻烦自家老人,真的有点不忍心,希望可以明确流程,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7-01-07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