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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律师,您好!我是未婚妈妈,生有一子,因男方不要我们了,没办法只好带回娘家

韦律师,您好!我是未婚妈妈,生有一子,因男方不要我们了,没办法只好带回娘家 韦律师,您好!我是未婚妈妈,生有一子,因男方不要我们了,没办法只好带回娘家,事隔一年后男方表示不要孩子了,我也没能力扶养,送养了。但现在已经有四年了,男方又后悔了,想要回小孩了,我没给,他说我送人了,要告我。我想问我送人了是不是犯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17-01-07 19: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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