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户口迁移的问题
您好,您的户口是可以迁回福建老家的,也就是说可以挂靠在你父母的户主名下,也就是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问题,大体的程序如下,具体的要咨询你老家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因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户籍政策。
一、办理程序
1.子女户口从外地移入本地的,申请人持下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子女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下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二、所需材料
1.所有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3.父母与所有子女的关系公证书。
4.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5.有些地方,未婚成年子女投靠户籍在的父母,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可以咨询户籍部门。
联系户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