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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武县开了一家泡脚店,在卫生许可证还没有发下来之前试营业时

我在长武县开了一家泡脚店,在卫生许可证还没有发下来之前试营业时 我在长武县开了一家泡脚店,在卫生许可证还没有发下来之前试营业时,卫生监督所的人来说有人举报我无证经营,要罚我1000元,我说刚开业没有人没挣那么多钱,他们把我支出去商量一下叫进去又说1000多的话让我交800元。我想问一下这钱我应该交吗?法律对这样的事情是怎么处理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7-01-07 12: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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