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能否再附协议上被安置人员之间达成的附加协议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能否再附协议上被安置人员之间达成的附加协议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是拆迁人与被安置人员签的,交房时还不能领房产证,各安置人员对各自拆迁前房屋面积与拆迁后房屋面积达成一份协议希望附在上述拆迁协议后,可以吗?
原因是各安置人员对拆迁前、后各自所占相应的房屋份额不同。如一家三代人:被拆迁房2间户主均是爷爷1 人,一间是曾祖父传下来给爷爷奶奶,一间是爷爷奶奶与父亲一起建造的,孙女拆迁时没有老房子只有户口在被拆迁所在地;拆迁安置时,拆迁政策每人可安置50平方,但对未婚大龄青年可按2个人安置,即可安置100平方;又安置的新房子是用产权调换方式转换的,即安置人员与拆迁人签订的协议上孙子没有出钱,孙女现出嫁并且不孝顺爷爷奶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天堂至高无上(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7-01-07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