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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年九月份我把我的一家饭馆转让给了一个人.转让费是38000元
你好.今年九月份我把我的一家饭馆转让给了一个人.转让费是38000元 你好.今年九月份我把我的一家饭馆转让给了一个人.转让费是38000元.当时是给了两千的定金其他全都欠了.中间陆陆续续给了两万还差18000.现在他说房子不想要了.而且要求我把转让给他的中间几个月的房租扣除把其他钱退还给他.当初写了欠条有签字!也摁了手印.写了还款日期.还有身份证号码.可以起诉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青海-海南)
提问时间:2017-01-07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