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取保候审

关于取保候审补充侦查

关于取保候审补充侦查 我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一月后,办理取保候审,单子上写证据不足,补充侦查。请问如果到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限,还没有新的证据,公安机关会怎么办?
再想问下1万取保候审金一年后可以要会吗?有人说这种事属于没有新的证据,属于不了了之,钱要不回来了。
还一个问题,在我刑拘期间,我老婆找的律师说我要被判刑的,他和我老婆签了个代理协议,大概是代理我三个阶段的费用,一共1万6,还有1000车马费。我老婆一次都给他了。他去了看守所看过我一次,说我要判之类的,然后把那几张协议又让我签了字。
结果我一个月就取保候审出来了。按道理来说只走了第一个派出所的阶段。请问您,剩下的费用我该不该索要回来?
钱倒是次要,关键是该律师不作为啊,让他帮我分析下,他说证据确凿,肯定判刑。而且给我说你外地人不要想着申请什么取保候审了,这个不现实。所以我比较生气,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合格律师工作方式。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njia……(上海)
提问时间:2012-05-28 23:0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