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关于取保候审补充侦查
关于取保候审补充侦查 我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一月后,办理取保候审,单子上写证据不足,补充侦查。请问如果到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限,还没有新的证据,公安机关会怎么办?
再想问下1万取保候审金一年后可以要会吗?有人说这种事属于没有新的证据,属于不了了之,钱要不回来了。
还一个问题,在我刑拘期间,我老婆找的律师说我要被判刑的,他和我老婆签了个代理协议,大概是代理我三个阶段的费用,一共1万6,还有1000车马费。我老婆一次都给他了。他去了看守所看过我一次,说我要判之类的,然后把那几张协议又让我签了字。
结果我一个月就取保候审出来了。按道理来说只走了第一个派出所的阶段。请问您,剩下的费用我该不该索要回来?
钱倒是次要,关键是该律师不作为啊,让他帮我分析下,他说证据确凿,肯定判刑。而且给我说你外地人不要想着申请什么取保候审了,这个不现实。所以我比较生气,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合格律师工作方式。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njia……(上海)
提问时间:2012-05-28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