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侵犯我肖像全我该怎么办?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后,依法向侵权行为地法院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精神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