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法官他不承认事实,不按当时法规办案,我们该怎么办。
法官他不承认事实,不按当时法规办案,我们该怎么办。 一事实不符1.领导供述他是3月供述是他们一伙人,可我的朋友11月投给公司共计十六万,差七个月这是不能成立2.说我是他们业务代理是五月份,我两个朋友在十一月份投给公司差六个月,这这是无中声有。我两个朋友都没有给公司投钱怎么就定下了。(有他们判决书、我朋友借条为证)太不理解。3、两个朋友证明我应为民法里定民事委托行为。证明我当时都交到公安,检察院、法院。应是有效
的。为什么他们不能照办。
二、说我不符合修改后的176条,应符合判决前2001年4月18最高检院与公安部联合公布有关经济犯罪追诉标淮,我应定单位罪。他们非要定我个人犯罪(有公司开的借条为证)
谢谢你们,这么长时间都再给你添麻烦。在这里表示忠心感谢和安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5033……(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7-01-06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