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相关法律文件是否矛盾
相关法律文件是否矛盾 案由:一工程投资6331万元,设计费招标最高限价151.44万元。咨询能否低于20%确定中标人。
文件一:发改价格[2011]534号 五、适当扩大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收费的市场调节价范围。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总投资估算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而计价格[2002]10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文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请问:文件一中上下浮动不超过20%与文件二中不规定最低限价是否矛盾。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71454……(四川-阿坝)
提问时间:2012-05-28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