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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资金转移

借钱不还,资金转移 08年,本人朋友向本人借款40万,理由跟他朋友做生意,答应给相应的利息。后来在宁波买了2套房子。10年6月,亏本被骗,后来才知道朋友集资了不少钱是借高利给别人的。今年要求其卖房还钱,朋友说不可能,房产证写的是她妻子的名字,而朋友和他妻子08年向本人借钱前就已经合法离婚,可世人都不知道,他俩还是恩爱的在一起。
这类情况,本人要是起诉,能赢官司吗?能要回相应的钱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76368……(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5-2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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