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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未婚先育怎么处罚的?

未婚先育怎么处罚的? 我和爱人是2010年举行了婚礼,到现在还没有领证,我是四川的,他是山东的。去年怀孕了,今年7月底8月初要生宝宝,可他爸爸今年9月4日才到22周岁。我们是初婚,也是第一胎。网上说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44条说符合结婚条件没有登记生的第一个宝宝,可以在生育之日起的60天补证,便不会罚款。等宝宝出生到他爸爸生日的那些时间一过,而又不超过条例规定的60日内办证,可以吗?这样也要罚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0806(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5-28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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