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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没有工作自己开了16年饭店、16年9月份停业
你好律师!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没有工作自己开了16年饭店、16年9月份停业 你好律师!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没有工作自己开了16年饭店、16年9月份停业。 2011年春季200万买了一套商业用房、11年底房子完工就给孩子办理房产证、拿到房产证就一直在农行做抵押贷款、11年到13年贷款120万、14年到17年减少贷成80万、从16年孩子用工资和房一块做的抵押贷款80万、我从2014年2月份和老公离婚、离婚原因是听朋友俏俏告诉老公欠外面好多债、我知道后就问他到底外面欠多少钱?做什么用了?他的回答是你别管欠多少和你无关、听到这样答复我只能选择离婚了、离婚的时候请律师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财产和债物分清后另写一条、除此之外谁出具的欠条由谁负责偿还、 老公从包商银行贷款当时分搁的时候是各负责还一半、14年7月份包行贷款到期了、可老公离婚一走了之、只能让我一人承担、没办法在贷款还吧、整整还了100万、到15年那些民间借贷人起诉了、原来老公13年和他们四家贷了60万、可是我老公因为个人贷信用社40万到期还不了判了三年、他没有出庭、当时我写了一份答辩状送于法院。最后法院给的结果是说与我没有任何关系、16年那几家不服气连我一起起诉了。 我今年59岁、只有社保工资、社保工资除了生活费都给老公还民间贷款了。那些贷款原因是这样的、老公在信用社上班、信贷员放出贷款收不回就让个人承担、让家属一块签字承担36万、最后不住宅房还信用社给定价15万、还有一笔和民间贷了18万也有我签字、剩余39万我用工资偿还、这60万不知道情况下也让我承担、我就是想给可我没有能力呀?我想问问问律师如果我没有能力是不是要拍卖孩子那套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乌兰察布)
提问时间:2017-01-05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