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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置与赔偿

土地安置与赔偿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家在农村,05年上大学期间将户口迁出到学校,09年毕业又将户口迁入原户籍的派出所,在农村一直有地,现在村里有三千亩土地 被工业占用 ,后经群众上访下发安置费,后续还有土地补偿费 ,但村委会告示说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公务员不给发这笔安置费,补偿费,另外本人的妹妹也是乌鲁木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她的户口和本分地都在本村,想咨询一下本人和妹妹是否有享有土地安置费,以及补偿款的分配资格。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人员不享有土地补偿款分配资格。亟盼答案并十分感谢!另附:本人及妹妹回家向村委会问询,村委会领导和镇政府领导均无有依据的回答,只说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决定的,依照村民自治
法确定发放安置费的人群范围,我还想知道他们这样说合理吗。请教各位高明的律师!!!!!!求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倪可(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5-28 12: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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