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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仲裁庭上,证人作证的问题是否只能是庭前提交证人证词时所提及的问题

仲裁庭上,证人作证的问题是否只能是庭前提交证人证词时所提及的问题 大家好,由于公司的侵权,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庭前双方也有提交了证据,对方提交的证据里有一份集体的证词,是由几个证人共同证明的。
我在开庭前知道了对方会有证人上庭作证,我想请问一下,在仲裁庭上,证人作证的问题是否只能是开庭前对方提交的那份集体证词里所提及的内容,还是可以再加入其他的之前提交的证据里没有提及的事情来作证?如果对方加入了其他我之前并不知道的内容,那我能不能以对方事先没有提交证据为由,要求仲裁庭不采信?
还有一个涉及到平均工资数额的争辩,我们的工资是有提成的,有的月份有,有的月份没有,现在公司提交了没有提成的那几个月的工资单,以证明我的工资很少,但其他的几个月都是有提成的,如果我现在无法提供由公司掌握的工资单,证明不了我的实际收入是比公司现在证明的多的话,那我该怎么办?如果公司不提交出所有的工资单的话,那我可以怎样证明我的收入?公司不肯提交全部工资单的话是不是违法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奕99(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0-03-22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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