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打篮球致使对方眼睛受伤
打篮球致使对方眼睛受伤 某日在学校篮球娱乐比赛,我俩均为学生,与对方球员争抢篮板的时候,手指戳到对方眼睛,后我主动陪对方到医院检查,我亲自陪同到两家医院,另委托一人到第三家医院检查,均诊断为一般眼睛外伤,当时医药费也只有几百元。十日后他认为伤情好转,不遵医嘱,踢了一场篮球赛,过两天感觉眼睛不适,又到一家医院检查,结果诊断出视网膜脱落,并做了激光手术,一个月后,激光手术效果不佳,对方要求手术,于是向我索取手术费4万元。请问,这整个事件中,我应负的责任多少?如何解决这样的纠纷?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othao(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2-05-27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