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醉酒驾驶致一人重伤涉嫌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基准是判几年?
醉酒驾驶致一人重伤涉嫌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基准是判几年? 去年10月我弟弟醉酒驾驶撞到一名23岁的女孩,当时报警、报保险公司,女孩头部受伤,当时交警对我弟弟验血做酒精测试,结果为醉酒,事故后交警未对我弟弟做强制措施,一直协调我弟弟出钱为对方治疗,今年3月份对方治疗终结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双耳中度听力下降),其后要求赔偿15万元,我弟弟表示没钱赔,未答应对方。后来受害方在我弟弟不知情的状况下去省会一医院做一次鉴定,结果为双耳聋(重度),当地法医根据这次鉴定做了伤情鉴定为重伤,当天我弟弟被交警叫去后拘留,目前关押在看守所。我的疑问:
1、交警在事故当时我弟弟有重大醉酒驾驶嫌疑而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合理、合法?2日后验血报告结果出来之后又没有采取强制措施、10日后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又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一直协调我弟弟出钱为对方看病,直到对方做出重伤鉴定才对我弟弟拘留,这些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因为由于没有对我弟弟采取强制措施一直协调给对方付医疗费,有可能对方“过度医疗”,使我弟弟多付了医疗费。
2、对方受伤当时只是头部外伤,至20日后出现听觉异常,5个月后检查出中度听力下降,之后又过25日受害人在省会另一家医院做鉴定结果为双耳聋(重度),这个最终的耳聋结果是否存在医疗不当而造成的可能?
3、受害方在我弟弟不知情的状况下去外地医院做的鉴定,我是否可以质疑其真实性?
4、我弟弟在肇事后及时报警、及时送对方去医院并一直支付对方的医疗费,这些是否可以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
5、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该案我弟弟有可能被判的刑期会是多少?我查了一些案例,觉得有可能是6个月,是否有这个可能?
6、对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我弟弟同意按照判决的数额赔偿对方,可否判缓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bwjdh(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5-27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