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被银行取消借贷卡分期还款
被银行取消借贷卡分期还款 2010年,我在银行办理一张借贷卡(购车时向银行贷款的),贷款的金额是:五万多元,分36期还款,到目前已经还了18期了,这次因为工作太忙忘记了及时还款了,在还款期的最后一天零晨收到短信才记起来,第二天去还款时,却被告知因我前面有四次逾期还款的记录,因此取消我剩下的分期付款,并要求我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剩下的欠款一次还清和所产生的滞纳金。
请问:
1、我一开始在办理分期还款时,工作人员未向我说明分期还款期间不可超过四次逾期还款这一项,否则会被取消分期(协议上有没有写明不清楚,因当时没有仔细看),前面发生的逾期我都是在到期还款日的第二天把款项还上的,当时也没有工作人员或电话或短信提醒我,我可不可以以这一点投诉银行?
2、当初办理分期还款时已经将利息计算进去了,如果我将剩余的金额一次还清的话,那么我将多付了利息两千多元,这两千多元的利息我可不可以要回来?
3、有什么方法可以更好的维护我的利益?或者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按原来的分期还款?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un666……(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5-26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