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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爷爷奶奶与姑、伯、父、叔的房产分割问题

爷爷奶奶与姑、伯、父、叔的房产分割问题 姑妈早已出嫁(1971年)且不是本地户口,大家不住在一起,1986年做的新房子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过世,家里四兄妹(姑、伯、父、叔),三个兄弟户口在本地,按人口数量20平方*11(1家3人+爷爷奶奶)做成了246平米的房子(多出平米交罚款),新房子款项和罚款姑妈都没出钱,社区卫生费用均按3户(伯、父、叔)收取,现在面临房子拆迁,姑妈要求分割新房子(1986年)的四分之一财产(只要钱,太多了我们承受不了),请问:我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需要什么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ngxi……(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1-03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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