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于2010年在单位分到集资房一户,由于资金紧张就将房屋出租给一家公司做办公室,半年付一次租金。2011年底,房客反映屋内温度不达标,经我现场看确实温度只有15度左右。找相关部门一直都未解决。
2012年三月十日房客应该付上半年的租金了,可是一直拖到五月份都未付,理由是冬天房屋冷他们员工没法上班,要解决后才能给房屋租金。
我想问已下几个问题:
1、合同中规定提前一个月预交下半年租金,无特殊原因违约合同自动解除,他们说的理由法律上能成立吗?
2、在暖气方面我也积极给他们协调,但由于是施工设计问题确实没法解决,他们要起诉我,我有责任吗?
3、现在我如果要求他们搬走,法律上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ong1s……(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5-26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