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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两个子女,姐姐赡养老人和家里事基本不关,都是我来料理,母亲想立遗嘱把房产给我

家有两个子女,姐姐赡养老人和家里事基本不关,都是我来料理,母亲想立遗嘱把房产给我 家有两个子女,姐姐赡养老人和家里事基本不关,都是我来料理,母亲想立遗嘱把房产给我,但有些复杂的字写不了了(78岁),这种情况我可否按其口述打印一份,然后母亲在上面写上“内容本人确认无误,是我本人的决定”,之后在签字。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法律效力没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月沟渠(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7-01-03 10:31
已有1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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