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母亲有房子产权,却等于废纸吗!对于号称有居住权的亲属无能为力?总会有个好办法吧?
母亲有房子产权,却等于废纸吗!对于号称有居住权的亲属无能为力?总会有个好办法吧? 我姥姥有套房子,在世时和舅舅舅妈住在一起(舅舅是领养的,和我妈没有血缘关系,但算养子,他的户口在这套房子里已经30年了,但舅妈的在别处),但是因为舅舅对姥姥不太好,后来在姥姥去世前两年搬到我妈家住,后来姥姥去世,把她的房子通过遗嘱公证给了我妈。现在房本已经是我母亲的名字了,母亲也在姥姥生前的时候把户口迁进了那套房子,现在我母亲想收回房子,但是舅舅不走,他称自己与姥姥是共同居住人,姥姥去世了他也有居住权。母亲怀疑舅舅外面有房子,但无法查证,通过法院一审,法院认为舅舅有居住权,以民法通则第5、6条驳回了我们要求他搬出的诉求。我们在打官司时也愿意为舅舅租赁别处的房子半年,并且要求如果舅舅不搬出,需要付给房租补偿,但是法官在判决中没提,只是保障了舅舅的居住权,而没有考虑到我们的产权,我们等于什么权益也没有得到。我不明白,为何不按物权法审理,居住权大于产权吗?难道我母亲继承得到了房子产权,却一点用处也没有,房产证是破纸一张,这算什么事?法院不应该维护公民的财产利益吗?
这件事困扰了我们家4年,有房本却进不去。希望哪位律师详细给与解答,万分感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呼唤青天(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2-05-26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