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正常行驶电动车与违规行人产生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正常行驶电动车与违规行人产生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想咨询一下,一起交通事故,我方是电动车,对方是75岁行人,行人不走人行道,我方非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遇到逆行行人后停下让行,行人不走,我方启动准备骑走,行人一步向前,撞到我的车,自己摔倒在地。股骨骨折,入院做了股骨置换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我方是主责,理由是处理不当,我方不服,申请复议,第二次理由却是超速,维持原来的主责。现对方起诉要求我方赔偿医疗费四万五,和鉴定过了的十级伤残补助费13000,出院后护理费150天算为10050元,以及营养期90天算(都是鉴定过的),精神抚慰金5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等。所有费用加起来约为八万元,要我们负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的责任,而且那意思是要我们一次付清。请问这个官司我们还有什么胜算吗。还有什么突破点可以少赔点吗,这件事情中我方也感到很无辜,夫妻两月工资加起来不过两千元,也没有任何存款,这都可以去查的,我方无力承担这么多钱。希望能有律师指点迷津。对方已经起诉,我们就是等传票了,我们是想知道,这个案件里,我方是否能有什么突破点和什么胜算可以让我们赔付比例少一点。如果确实有突破点是对我们有利,值得的话就请律师,如果根本没什么赢面的话,也就不浪费这个钱了,来这里就是想知道这个案子还有没有对我们有利的地方,对于我方来说律师费我们承担的也很困难,所以也需要慎重。不然不如直接去花钱找律师,也不用来这里问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eniey……(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5-26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