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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从事物业管理行业,在我管理的小区内一至二楼为外围商铺

律师您好,我从事物业管理行业,在我管理的小区内一至二楼为外围商铺 律师您好,我从事物业管理行业,在我管理的小区内一至二楼为外围商铺,小业主所购住房为三楼,小业主的三楼阳台连接着二楼的商铺顶面平台,现在三楼小业主几户要装修,想私自使用商业平台,1、请问是否合法?2、依据法律那些条款可以进行反驳?3、小业主三楼阳台西侧有一面放置空调的百叶,那百叶是否属于业主私有?业主要拆除百叶私自开门,是否在钻法律的空子?
我们与业主签订的业主临时规约和业主手册里面,明确规定不允许的,可是业主关门强制拆除改造,我可以向那些相关执法单位反映?
求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佳男(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7-01-01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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