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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11年5月在网上认识一女,见面有关系后以各种理由向我要了三万余元
律师:11年5月在网上认识一女,见面有关系后以各种理由向我要了三万余元 律师:11年5月在网上认识一女,见面有关系后以各种理由向我要了三万余元。12年2月确认情人关系,9月以宫外孕做手术,向我要手术费和营养费近两万元,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真做的宫外孕手术。她做完手术是2012年11月,到13年春节后她说去广州打工卖衣服。我有一年多没见到她。14年5月她回来后,继续保持情人关系。我见她肚子上有一道刀疤,就认为是她做宫外孕手术留下的。从那以后一直到16年5月因其他原因我们分手,她以在武鸣买房月供钱不够和买养老保险为由和在淘宝网购等,我为其一共花了十来万。现在我怀疑她是以宫外孕为幌子骗我钱财感情,因为我看到她肚子刀疤象是剖腹产的,我能以她涉嫌诈骗报警吗,警察会受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7-01-01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