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河道沙坑淹死五十多岁妇女,怎么要求经济赔偿
河道沙坑淹死五十多岁妇女,怎么要求经济赔偿 2012年5月11日,河北省行唐县龙州镇妇女梁梅英失踪,家人多处尋找多日未果,5月15日晚,县公安局110接群众报案,在离村不到一里的东环路大桥下的郜河河道的沙坑里的城市污水中.有一具尸体.经110打捞上是一具女尸,由于高度腐烂己面目全非.找来梁梅英的丈夫通过穿戴和口袋中的物品确是梁梅英,无他杀,系溺水死亡.丈夫崔付军62岁有女儿已结婚离家.无儿,家中有近90岁的卧病在床奄奄一息的父母,造此横祸简直像塌了天,想通过法律向水务局要个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和134条(七款)的规定.急需法律援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tcxs8(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2-05-25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