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能否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可以处分,但是,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必须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符合这项原则即可。
答:父亲把孩子的房屋卖掉有侵犯孩子财产权的嫌疑。
只要不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即可。
在不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处分
以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对方出卖应征得你的同意.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不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即可处理
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除非为了孩子的利益,否则不能处分。但由于房子可能写的父亲的名字,因此,实践中恐怕无法约束父亲,一般也不会经过母亲同意。
属于孩子的份额,父亲无权处分。
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必须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符合这项原则即可。
以不得损害被监护人利益为前提
您好,不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即可处理
你好,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不能损害监护人的利益,不是征求哪位意见就可以处分的。
监护人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不能,需要征求母亲的意见,而且也得是按有利于被监护人
不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即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