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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合同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处理事宜

关于合同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处理事宜 本人于1985年12月1日前往北京市三建公司构件厂工作,暂定合同为五年后期为五年续订一次最后一次为1995年12月1日。1998年5月1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于北京返乡。现在已经老了是否有什么补偿。当初去北京的100元合同押金至今未发应该去什么地方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ulian……(河北)
提问时间:2016-12-3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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