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醉酒情况下误打人
醉酒情况下误打人 醉酒情况下误打人,但是原告方一口咬定抢劫,初审二审(公安)三审(检察院)被告未否认,,四审时(律师)被告提出自己未抢劫,但是因当时被告方只有一人未有证据。现已移交法院,想请问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实际什么也没抢)?还有这种情况下原告方如果承认当时被告确实为抢劫对被告有什么帮助,会怎么判。假设原告承认笔录有误需要负什么责任?(被告确实是醉酒未抢劫,初审等时自己可能是不了解具体的法律在审案人员引导下的说辞造成自己承认了抢劫未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yy(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5-24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