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是单位正式职工,由人事局分配过去的,工作了IO年,2006年企业发不了工资
我是单位正式职工,由人事局分配过去的,工作了IO年,2006年企业发不了工资 我是单位正式职工,由人事局分配过去的,工作了IO年,2006年企业发不了工资,自己出去挣工资,单位每月给发500元的生活保障费,但2006年至今单位没有给我交社保金,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请问我的诉求合理吗?有什么相应的法律条款能佐证诉求是成立的,请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喀什)
提问时间:2016-12-29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