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姻彩礼金纠纷
婚姻彩礼金纠纷 本人2011年年初经媒人介绍,认识一位同县女孩,5月1号从外地把她接到南昌来,从中经过银行转账给对方总9.6万元现金(4万押金、4万女方彩礼钱、1.6万酒席钱)。经过1个多月接触,发现对方性格脾气特别暴躁,跟她交谈多次,让她收敛。我就一直对她冷落,一直到12月中旬,媒人没经过我的同意把女方带走,带走的那天我也不在,到了2012年1月1日我到女方家中接她,她不来。在过年途中去过5次,她也不肯过来。直到正月到镇人民法院起诉,审判结果是返还我4.8万元,我觉得这不合理,我想再次起诉。所以咨询下您!麻烦了,谢谢!!! 本人性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dezh……(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2-05-24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