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开走算逃逸吗?(小事故,无车辆损伤,人员小伤)
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开走算逃逸吗?(小事故,无车辆损伤,人员小伤) 问题一:以下情况能不能构成逃逸?
问题二:在对方不愿意来签字,对方有关系,交警不给我处理我能以什么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三:车扣了9天了,怎样才能提车,停车费30一天。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电动车碰到我的SUV尾部(转弯的时候),车辆惯性倒了,我当时不知情正常开走了。无车辆损伤,无重大人员伤亡,对方报警以逃逸告我,对方通过关系调取我的资料并在5天后找到我,找到我后我当时第一反应问人员情况,去医院看对方,但是对方没有去过医院,没有重伤,联系后第三天约交警队协商,早上对方到医院拍了CT,对方膝盖半月板撕裂,商量后对方要求赔偿3万,姑娘觉得滩上事儿了,保险公司(我有保险,全险,第三方责任100万)和我一同商量解决,最后以共出一万来了此事。两天后对方反悔去住院了,住院时离事发已经8天了。住院后我没有垫付医药费。
现在距谈判后过了10多天了,其中对方约我私下调解,定了后对方又不来人,对方儿子、老公一直以道德枷锁来说我不负责任,逃避问题,肇事逃逸,现在责任认定书下来了,我全责,对方不来签字,交警的领导也不肯签字,说我逃逸。车还扣在交警队,对方电动车没有扣。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无名无姓人氏(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6-12-28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