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经济类合同问题
经济类合同问题 请问高手大侠:这样一个案例买方和卖方各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买方向卖方订货,并与甲方签署了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细节就不多写了,货款大约20万人民币)
二、质量要求及交货日期
(一)全新原装A规屏,不良率不超过3%,不允许爆屏,白屏等严重质量问题.
(二)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肆天内交货,即2009年3月19日前交货到需方指定地点.
三、包装要求
全新原厂原封包装,原封不动.
四、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一)供方在规定日期内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
(二)合同签订生效当日,需方必须付订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
(三)需方在货到后当面进行质量验收,验收质量没有问题后付剩余货款.
五、质量保修条例
(一)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包退包换.
六、供方的违约责任
(一)供方的产品到交货日期交不了货,或自合同生效后需方被通知到交不了货,或产品未达显示屏A规标准(即不良超过3%),或有其他质量问题,需方有权拒收并退货,供方退需方定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七、需方的违约责任
(一)需方在合同执行中无正当理由退货的,供方不返还定金.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
九、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都有亲笔签名。
合同签订当日,买方向卖方缴纳了订金5万元,在合生效后第二天,卖方由于货源不足,无法供应买方,买方要求卖方不仅要退还订金5万元,并且要缴纳5万元违约赔偿金。卖方与买方在第二天就此进行协商,卖方只愿付1万元赔偿金,当时买方要求最多可以少1万,至少要4万元赔偿金,如果卖方不答应,就要按合同行事,当天协商未果。
合同生效后第三天,双方继续就此事协商,下午四点卖方打过去电话,买方表示如果在当天可以解决此事,可以要求卖方交缴纳2万元赔偿金,如果当天不能交出2万赔偿金并且退还订金,过期仍旧要求赔偿5万元。下午五点二十分左右,买方赶到卖方地点,卖方以时间太晚为由,要将时间拖到第二天早上,买方以合同签署后第四天已经很晚,临近交货期,要向他的客户交待为由,拒绝拖延时间至第二天早上。卖家随后同意在当晚交款。
由于当时银行下班,取款机只能转账5万元,卖方交给了买方5万元,并且取出了5千元,共计55000元交给了买方。由于违约金的2万元没有给齐,买方要求卖方出具欠条,明示还有1。5万元违约金没有交,卖方当晚没有同意出具欠条,但口头答应第二天会交纳1。5万元。
合同签订第四天,卖方并没有交纳1。5万元违约金,也不打算继续交纳此违约金,买方不同意。
请问在此案中,如果诉诸法律,买方和卖方各要承担什么责任?
烦请详细告知,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aoji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3-19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