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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应届毕业生向学校就业办重新申请一份就业协议是否需要交钱?
请问应届毕业生向学校就业办重新申请一份就业协议是否需要交钱? 您好!我是2012年7月的三本大学应届毕业生,之前因学校催促,我通过家里
关系与家那边以国企单位A签了三方就业协议,但那边是说帮我的忙,我可以
不用去上班,纯粹是为了帮我应付学校就业率,所以用人单位存留的那份协
议时没有在他们单位入库入档的。当时我正在考另外以国企B,可是由于B的
考试流程比较慢,又加上学校这边催得紧,我等不及了,就先跟A签了假协议
。现在B单位通知我被录用了,让我拿着协议书去与他们签约,可是我拿着与
单位A的解聘函和新三方就业协议申请书去就业办,就业办居然要我交300块
钱!
1.请问这合理吗?
2.我跟原单位A又不是真签协议,应该不算违约吧,那就不用交违约金了吧?
3.请问教育局或学校有义务免费为我们重新补发新的就业协议吗?
4.如果我不想交这几百块钱,而又能保住我的档案能派遣到新单位B,我有哪
些办法呢?听说只要就业协议还没送往教育局,就可以挂失公示,然后学校
免费不发了,是这样吗?或者我直接申请让国企单位B给学校发一份录用函或
者接收函,而不去重新申请三方就业协议,这样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j1372……(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2-05-24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