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警察扣留物品
警察扣留物品 近日某派出所民警到朋友单位将朋友带回派出所,以"介绍网络卖淫"为由进行审查(朋友实际并未参与),在审查的同时民警把朋友电脑主机也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审查约3小时后派出所将朋友放回,但电脑未给,说是还要继续调查。现距当日已过去15天,电脑仍然未归还,期间朋友到派出所要电脑,民警只是一句"现在还不能给"。请问各位律师,派出所在无证据证明朋友犯法的情况下可以以调查的名义扣留朋友的电脑嘛?如果可以,那期限是多少?总不能以调查的名义一直扣留电脑吧,现在没有电脑已影响朋友的日常工作了。还有就是如果民警扣留电脑是不是要给个书面材料啊,至少证明我的电脑被你拿走了,可他们什么也没给。盼求各位律师回复,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青山110(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5-24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