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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各位律师,我弟弟与11月24号早上六点去我们看守所(看守所临时工厨师)上班途中
你好,各位律师,我弟弟与11月24号早上六点去我们看守所(看守所临时工厨师)上班途中 你好,各位律师,我弟弟与11月24号早上六点去我们看守所(看守所临时工厨师)上班途中,那时天好黑与横穿过马路行人相撞,老人于6点52二分左右上急救车送医院(头部和脚上缝了几针属轻伤),我弟弟说到时没找到于另一地点7点17上急救车送医院(先送浙赣医院在转我们人民医院说没得救,那老人家属和民警也在车上,颅底骨折失血过多脑死亡,不做手术在医院5天后死亡),我们家属8点多才知道,就说人没得救,后有人作证说6点35分左右有两女人扶着我弟弟(此人在派出所交警队录有口供),我们也做了尸体解刨,没有明显被打,就是头部受伤,法医说颅内出血死亡,派出所也没调查,交警说他们没权力调查,我们曾到刑侦报案要查明死因,刑侦要交警移交才肯接,都说证据不足,现在一个多月了尸体还在家,我们怎么才能讨回公道,或者说,老人横穿过马路(近30内有斑马线)老人有责任吗?有两女人扶着是不是他们家属,或延误我们弟弟最佳抢救时间,怎么先就轻伤后救重伤说人跑了,看守所有什么责任,算工伤吗?求各位律师帮帮我们家人出出主意和建议,让我们怎么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6-12-27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