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进入亳州烟草企业发生的事情
关于进入亳州烟草企业发生的事情 我是06年12月退伍的,家里住在亳州市谯城区,父亲是亳州烟草一名老正式员工,当时好像出来什么法,什么不存在正式工了。 烟草公司09年5月才对我们这40左右烟草员工子女进行了正规考试,地点在 宿州监考中心,有正规的老师监考等。 然后40人只录取前5人,结果我幸运被录取了。后来到2009年11月经过和招聘的大学生一起培训才安排到亳州市利辛县专卖单位,试用期过后,拿的工资和以前的临时工一样的。我想问以下这几个问题!
1,他们按我们是员工退伍子女招聘,结果我们却只是合同工,可合法?
2,我们进行培训时是和照片5个的大学生一起培训的,结果他们试用期拿900,而我们是500,可合法呢?同样是合同工。
3,目前我们每个星期回家时都要自己掏钱坐车,单位不给报销车费,我们一年下来就等于少拿2个月的工资,可合法?
4,大学生虽然不报车费,但他们好像有什么异地探假什么的,而我们没有,可合法?
5,问个业外的问题,同工同酬在《新劳动合同法》标明,为什么现在都没有实现?它不是一个法律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446409……(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0-03-19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