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承租的门面被拆迁,没有赔偿反被起诉
承租的门面被拆迁,没有赔偿反被起诉 2011年1月1日与某单位签署门面租赁合同,并交付全年房租。2011年7月该单位下通知,要求我2011年8月15日前搬出该门面,因为政府要拆迁。8月15日前我到该单位询问相关的搬迁事宜,答复为政府要求机关搬迁时所有附属设施不能移动,对于门面房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赔偿也没有出来,有消息再通知我。8月15日后我停止了营业,并搬走了所有的货物,只留下了室内的陈设没有动。后来该单位一直没有联系我。直到2012年2月27日该局下一通知,说合同到期不再租赁,要求搬出。当时很诧异,我明明已经没有营业了,货物都已经搬出了。现在要谈的是赔偿的事情才对。我很气愤,找领导理论,答复是没有赔偿,要无偿搬出,不然起诉。5月16日收到法院传票,该单位起诉我,要求我:立即搬出该门面房,并且支付2012年1月到搬出日的房租,并承担起诉费用。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郑清华(安徽-池州)
提问时间:2012-05-23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