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屋宅基地遗产纠纷
房屋宅基地遗产纠纷 解放前我父母居住的房屋(第一栋)是用泥土夯筑而成的茅草房,在房屋的背后建有牛圈,灰棚,厕所。但因住房需要又在茅草房的左边新建一栋为木质结构的瓦房(第二栋),原泥土夯筑的老房(第一栋)因年久失修有部分倒塌,至今只遗留下老房背后的牛圈,灰棚,厕所,但遗留的牛圈,灰棚,厕所在近年还在原基础上重建。瓦房(第二栋)还建在,但也年久失修,以成危房。这两栋老房屋均为解放前所建,现在老房屋和地基是否属于我父母的所有遗产?1974年,我父在分家时已将原茅草房屋(第一栋)及地基全部分给我。现在我父母都已离世,我是否有权继承父母遗留分给我的遗产?现在我兄弟在我茅草房屋(第一栋)的地基上已建房,我能否有权要回我茅草房屋(第一栋)的地基?(注:我父在1974年立的是口头遗属,又因我三弟,四弟在部队服兵役,当时只有我和我的大哥在场,这种遗属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文光辉(重庆)
提问时间:2012-05-23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