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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兄妹五人,我是老四,两个姐姐早己出嫁,一个哥哥在我十七岁时弟弟十二而且弱智的情况下分家另过
我家兄妹五人,我是老四,两个姐姐早己出嫁,一个哥哥在我十七岁时弟弟十二而且弱智的情况下分家另过 我家兄妹五人,我是老四,两个姐姐早己出嫁,一个哥哥在我十七岁时弟弟十二而且弱智的情况下分家另过,当时父亲己过世,母亲老实,什么心也没操过,是我们娘仨借吃借花凑和差过来的,老大从来没过问过,我弟弟又害了一场病,花了四千元,全是我借的,在97年我结婚后承担了所有债务,并分了家,母亲和弟弟单过,不承担债务,我娘仨有三块地,一块高产田给了他娘俩,九分地,一地低产田归我,也是九分地,一地承包地,因为要交承包费,也归我,,这二十多年因为弟弟没能力盖子,一直和母亲住在我房子里,后来我去外面做生意,把地都给弟弟种了,,我烺仨近三十年了,一直没分户,我家这三块地都征用了,有部分赔尝款,前两天老人过世了,老大出来争老人的那一份赔尝,请问我们的赔尝款应该怎样划分?我弟弟一个人干活,挣的钱,老大背着我给我弟弟买了一份保险,年交六千,交十年,弟弟没有老婆孩子,我有知情权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6-12-26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