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2011年6月22日,吸毒人员即刘咏梅到柳州找阿静购买毒品,阿静打电话给叫陆斌带刘咏梅去购买毒品

2011年6月22日,吸毒人员即刘咏梅到柳州找阿静购买毒品,阿静打电话给叫陆斌带刘咏梅去购买毒品 2011年6月22日,吸毒人员即刘咏梅到柳州找阿静购买毒品,阿静打电话给叫陆斌带刘咏梅去购买毒品,陆斌打电话给德哥称带人去买毒品。第二天,阿静打电话叫陆斌去宾馆带刘咏梅去购买毒品,陆斌就带刘咏梅去柳江县找德哥购买毒品,刘买90克,陆买5克,各自出钱。回到柳江两人被抓。依法应当认定为居间介绍人陆斌为吸毒者刘咏梅介绍卖毒者德哥,帮助吸毒者刘咏梅购买毒品。以上为两名被告人陆斌和刘咏梅的供述和辩解,我想问:“陆斌带刘咏梅去购买毒品,一,二审认定陆斌帮助他人贩卖毒品属于定性错误,以贩卖毒品罪定罪量刑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和定性错误。”是否可以申诉重新审判,改判申诉人陆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撤销原判被告人陆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6-12-26 14: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