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在幼儿园里和小朋友玩耍时被小朋友给推到受伤,导致孩子左胳膊断了
侵权方监护人及园方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起诉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辽宁地区城镇户口的,10级伤残一般赔偿6.2万元伤残赔偿金,4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
可以讨说的
可以要求幼儿园以及推到他的孩子家长共同承担责任,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对方双方承担责任,具体责任大小需看手上过程
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根据具体过错承担责任,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问题复杂,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数额和项目需要根据被害人的支出而定,还要看该支出是否合法合理,由于你陈述的仅是伤情而无具体的开销数额,建议你能面谈律师。
你好,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如需帮助可约谈律师。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