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经给的分手费,现在想索回的问题
分手费在法律上没有什么规定,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可能会归于赠予或者自然债务,男方如果是他真实的意思表示,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能力,给你支付是他的人情道义。 现任女友在法律上也没有什么可以干涉的理由。除非她能拿出敲诈勒索的证据。
她说你敲诈是要有证据的,男方自愿给的不算敲诈或诈骗
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您换个号码不就可以了嘛。他没有权利要这钱,是您前男友的钱。她也无权去法院起诉。她说敲诈勒索是要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的,否则,公安机关不会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