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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曹生贤律师: 你好。事情经过大致如下: 去年9月我与温馨托管班赵茜合开了一个英语学习班

咸阳曹生贤律师: 你好。事情经过大致如下: 去年9月我与温馨托管班赵茜合开了一个英语学习班 咸阳曹生贤律师:        你好。事情经过大致如下:        去年9月我与温馨托管班赵茜合开了一个英语学习班。口头合同约定学费7:3分配。我负责教学,她负责招生和提供教学地方。        第一、二期按合同结算。今年3月我突然中风住院不能上课,我请杨丽老师代课。赵代我给杨结算了3、4、5和6月。         7月份我开始上课至今赵茜不算第三、四期,找种种理由,一拖再拖不愿按合同结算,说要改成按课时费算。         改成课时费算我雇杨教的4个月的差价1507元成了她的。就是说,赵拿走了学费的30%以外,又拿走了我的70%减掉给杨的课时费的余额1507元。        除此之外,我不同意按课时费算的理由还有赵茜想改算提前又没协商,我继续雇杨上课两个月和上课成本远远超过雇佣老师上课成本以及按课时费算要统计近一年的课时很难算清。但因她收了两期学费,拿着不算。我已残疾仍带病每次打的掏钱上课半年之久仍未解决。我如何办?        盼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6-12-25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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